2016年以来,中国与19个国家和地区、4个国际组织,签署46项空间合作协定或谅解备忘录;积极推动外空全球治理;利用双边、多边合作机制,开展空间科学、空间技术、空间应用等领域国际合作,取得丰硕成果。
1.外空全球治理。
——参加联合国框架下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、空间资源开发利用、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等议题磋商,共同创建空间探索与创新等新议题,持续推进联合国空间2030议程。
——支持联合国灾害管理与应急反应天基信息平台北京办公室工作,深度参与联合国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各项活动,加入空间任务规划咨询组和国际小行星预警网等国际机制。
——发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东道国作用,支持《亚太空间合作组织2030年发展愿景》。
——利用中俄航天合作分委会空间碎片工作组、中美空间碎片与空间飞行安全专家研讨会等机制加强在空间碎片、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等领域的交流。
——支持国际电信联盟、地球观测组织、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、国际空间数据系统咨询委员会、国际空间探索协调组、机构间互操作顾问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活动。
2.载人航天。
——利用“天宫二号”空间实验室与欧洲空间局合作开展伽马暴偏振探测研究,在“神舟十一号”载人飞行任务期间与法国合作开展微重力环境下人体医学研究,与欧洲航天员中心联合进行洞穴训练、海上救生训练。
——完成中国空间站首批空间科学国际合作实验项目遴选,围绕空间科学实验、空间站舱段研制与德国、意大利、俄罗斯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。
3.北斗导航。
——推动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与美国全球定位系统、俄罗斯格罗纳斯系统、欧洲伽利略系统协调发展,在兼容与互操作、监测评估、联合应用等领域深入合作。
——推动北斗国际标准化工作,相继进入民航、海事、国际搜救、移动通信、电工委员会等多个国际组织标准体系。
——推动北斗系统全球服务,与阿盟、非盟分别建立北斗合作论坛机制,在突尼斯建成首个海外北斗中心,与巴基斯坦、沙特阿拉伯、阿根廷、南非、阿尔及利亚、泰国等国家开展卫星导航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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